某建筑企业承建了高速公路项目,收到了甲方支付的青苗补偿款1000000元,以及青苗补偿款的发放手续费106000元,需要开发票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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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7 06/23 20:09
根青苗补偿款不是收入,因此不需要开发票,作为建筑企业只是替甲方发放青苗补偿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收取的发放
手续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属于服务性质的
(6%),需要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销项税。账务处理如下:收到甲方支付的青苗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06000 贷:其他应付款-青苗补偿 1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
2017 06/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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