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2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
实属于非正常损失。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
明买价4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运费3万元,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计算可以
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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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2 10/10 09:33
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6*(1-5%)+(40*9%+3*9%)*(1-60%)=
2022 10/1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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