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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 元、增值税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实属于非正常损失。向农民收购一批免 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 费5万元(不含税),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要求: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1 08/14 23:04
文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同学,你好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26*(1-5%)+40*9%*(1-60%)+0.27*(1-60%)=26.248万元
2021 08/1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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