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企业于2020年10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材料,价值500000元(含增值税),甲企业将其确认为应收账款,乙企业确认为应付账款。2020年11月30日,乙企业尚未支付货款。乙企业由于发生财务困难,当日,经与甲企业协商,甲企业同意乙企业以一台设备抵债,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435000元,设备于12月15日转让完毕,甲企业已对该项应收款项计提了50000元的坏账准备,将受让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2020年12月15日,乙企业抵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000元,已计提折旧180000元,计税价格为320000元,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仍为500000元,甲企业和乙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作出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关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09 13:14
星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你好, 借:应收票据 200000+26000=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00*0.13=26000 借:银行存款 226000-24000=202000 借:营业外支出 24000 贷:应收票据 226000
2022 10/09 13:2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