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百货商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决定在春节期间对某品牌手机进行促销,甲百货商厦销售部门提供的促销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用商业折扣,产品全部九折销售,即原价为10000元,折扣后9000元入账(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内);
方案二: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旧手机不论新旧程
度、破损程度、无论何种品牌均折价为500元,
即消费者购买新手机可以少付500元(假设旧手
机转让价格为400元);
方案三:购买满10000元的手机赠送价值500元
的收音机,赠品成本为300元。
假设甲百货商厦毛利率为30%,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假设某顾客采购了价值10000元(含税价)的手机,增值税税率13%,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2%。
要求完成:
方案一税后利润为()万元;
方案二税后利润为
()万元;方案三税后利润为
()万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10/08 14:54
你好,税后利润计算如下
方案一税后利润为(949.55)万元;
方案二税后利润为(1669.16)万元;
方案三税后利润为(1525.38)万元;
2022 10/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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