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份开始有简易项目,其进项税额在当月进行了抵扣,2022年9月自查发现,纳税申报表应该在哪个月份做转出?文件依据是哪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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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2 10/02 12:29
你好
2021年6月份进项转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022 10/02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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