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直租模式出租人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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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2 09/30 09:59
1.在租赁期开始日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其会计处理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的,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在计算内含报酬率时已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为了避免未实现融资收益高估,在初始确认时应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调整,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每期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2022 09/3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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