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每月要支付兼职人员劳务费6600元。两个问题,第一、支付兼职人员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个人提供发票,才能作为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兼职人员是个厨师,给我们提供午餐,每天工作几小时,不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我公司会按照预交税率20%代扣代缴个税。请问,这个人年终汇缴时是否可以扣除生计费全年6万元,因为预交时按照20%扣除,需要预交个税。汇缴时他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扣除生计费后,计算最终的个税,然后返还每月预交的劳务报酬个税?因为他按照预交劳务报酬个税可是要交不少税呢。这个人并没有其他工资薪金所得。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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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2 09/14 10:44
你好1. 是的; 需要开票给你; 同时你支付的时候代扣个税 ; 2. 按照20%-40%比例预交的; 这要看你金额多少的; 次年汇算的 时候计入综合所得里面去报; 多退少补的
2022 09/1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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