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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请教问题,不明白算啤酒的适用税率时,押金也算在内?1.押金不是在到期时才算吗?2.遇到算啤酒这类题,有几种看考法?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2 09/13 20:55
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分两种: 一、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一般情况下,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 包装物押金,购货方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包装物,销货方再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返还。纳 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 年以内, 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 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 年为期限,对收取 年以上的押金,无 论是否退还均并人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 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③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 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④自 1995 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 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二、消费税: 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 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 率缴纳消费税。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 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2022 09/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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