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
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生现金折扣的,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化工产品给某公司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332.22÷(1-2%)÷1.13=300(万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3%=39(万元)。在税法规定中,应交增值税不能扣除现金折扣部分。
借财务费用67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00 对补提的部分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780[7800×(5%+3%+2%)]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90(7800×5%)
——应交教育费附加 234(7800×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56(7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