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一辆汽车。换出设备的账面原值为13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不含税);换入汽车的账面原值为10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公允价值为80万元(不含税),在交换中甲公司补付乙公司银行存款11.3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并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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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2 09/09 02:38
您好!问题是什么呢?
2022 09/09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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