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运输费用增值税税率9%。2019年6月“原材料”期初余额20000元,数量2000公斤。该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6月5日,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数量200公斤,价款1800元,增值税额234元,运输费用400元,增值税额36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2)6月9日,以汇兑结算方式购入材料1000公斤,发票账单已到,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1560元,运输费用200元,增值税额18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3)6月16日,9日购入材料运到验收入库,短缺10公斤,经查系运输途中自然损耗。(4)6月20日,生产产品领用材料600公斤,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50公斤。要求:(1)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6月末发出材料的单位成本。(保留2位小数)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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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9/01 17:44
1借原材料2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0
贷银行存款2470
2022 09/0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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