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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机票的进项税额在申报表二填报在第10栏后,在主申报表没有自动获取数据,那主申报表应该填那栏?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2 09/01 11:3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第一步: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4月认证5月申报抵扣时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表二)第1、2、35栏; 第二步: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注明的税额,以及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规定计算确定的的进项税额,均填报附表二第8b栏其他. 第三步:将第一步与第二步合计抵扣的旅客服务进项税额填报附表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注意表间关系: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忽略第9栏) 也就是说,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填写附表二时应分类填报:一类是取得专票的,填报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一类是取得专票以外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的其他客运发票的,填报第8b栏其他及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
2022 09/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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