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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出差的机票发票抬头可以只写个人名字吗?这个发票税局认可吗?(如图所示)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2 08/30 18:03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我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了航空公司(开具:运输服务)、长途客运中心(开具:运输服务)、保险公司(开具:航空意外险)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抬头为员工姓名(乘机人为个人),请问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公司员工在工作沟通中使用私人手机,公司承诺在一定额度内准允报销,但电话运营商仅支持开具名称为员工姓名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问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个人发生部分消费支出,虽然取得的是以其个人名称为抬头的发票,但一般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如果企业取得发票或有效凭证抬头为员工个人的,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某些支出,发票抬头只能开员工个人而无法开具给企业。 2.相关的支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应该由企业负担。即根据收入相关性原则,从根源和性质上来说个人费用是为了企业取得收入发生的必要支出,应由公司承担。
2022 08/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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