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能否回复以下1~4的疑问:
一般纳税人,将外购产品用于交际应酬,该产品外购时不含税公允价格为50万元。
1、将外购产品用于交际应酬,在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
2、将外购产品用于交际应酬,在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
3、请问这50万元,是否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上要不要调增50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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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8/30 09:03
您好,1会计没有视同销售,2视同销售,3是计入,4具体看计算
2022 08/3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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