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旅游业务的,为旅客支付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能不能扣除后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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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7 06/14 11:40
您好!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属于上述规定允许扣除的费用不能扣除。
2017 06/1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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