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老师看看税务师第五大题第四小题,进行解释,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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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8/29 08:33
学员你好,1的房产税(12300-300)×(1-20%)×1.2%=115.2(万元)
【解析】
2.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0×14%=560(万元),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8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调整;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0× 2%=80(万元),实际发生100万元,因此应该纳税调增,即:100-80=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4000×8%=320(万元),实际发生450万元, 因此应该纳税调增,即:450-320=130(万元);综上,三项经费应该纳税调增的金额合计为:130+20=150(万元)。
3.
【解析】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 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 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被合并企业的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
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企业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 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因此业务三应该纳税调减的金额=(5700-3200)× 4.3%=107.5(万元)。综上,该企业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
=11696-115.20+150-107.5=11623.3
2022 08/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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