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 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扣除(从7月1日投入使用,租期三年,当年从7月份开始摊销),而企业却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中,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2-432/3/12×6=360 (万元)。
(3)外购商誉和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合计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360=370 (万元)。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帮助到同学,祝同学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