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公司给我们输送生产工人,我们公司除了给工人工资和对方公司劳费,另外还有一笔是奖励金(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方式支付给劳务公司,请问这个奖励金我们应该以工资还是劳务费的形式入账,目前公司做法是入劳务费,但是劳务公司开的是工资的发票,没有税点的,请问这样做法有没有问题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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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22 08/22 16:34
你好,这个劳务费更好一些实际中
2022 08/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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