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名下有三家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BC公司有共同不易区分材料等费用
BC公司需要甲材料,A公司向D企业购买价值X元的甲材料,D企业向A公司开具A公司开头发票,A公司向D公司进行付款X元。
A与BC签订协议规定:A为BC购买材料等费用,BC分别承担一半费用,并A分别开具服务类发票给BC,BC把相应款项再打给A公司
请问这种财税规划合理不,并且开具服务类发票合理不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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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8/16 14:21
你好; BC这个 到时算是A销售给BC; 然后BC承担费用主要是什么费用的?
2022 08/1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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