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学。意思是说,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不一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分情况:
1、如果分公司的增值税是跟总公司汇总纳税申报的,那么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
2、如果分公司的增值税不是跟总公司汇总纳税申报的,跟总公司也不在同一县市的,它们分别向各自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这时候总分公司相当于两个独立的主体,如果分公司不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销售额连续12个月不超过500万)的那它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然了如果没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也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话,也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