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研发支出辅助账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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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2 08/09 17:08
在汇算清缴中,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必须
1、提前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可以网上做,也可以税务大厅处理。
2、在资料与信息-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准确填写辅助账汇总表。
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内选填A107014、A107015、A107010表格。
辅助账汇总表数据来源于辅助账明细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必须填报此表。
汇总表下面部分项目明细填写中,要求填写贷方发生额,即此部分填写的是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中结转到管理费用的金额合计和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结转到无形资产的金额合计。并且是按项目分别填写的,每个项目的贷方发生额为一行。在增行时,要填写确定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要跟优惠事项备案表上的数据一致。
2、“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分别有下拉菜单可选择,根据备案项目的实际状态进行选择即可。
3、“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如果研发形式是委托研发,则需要选择是否关联方和是否委托境外,委托境外机构和个人不能加计扣除,委托关联方只能按照发生额80%扣除。如果非委托研发项目是不需要选择此项的。
4、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编号:此项只有在项目实施状态选项是“已完成”时,才需要选择。研发成果有专利技术(含国防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研发失败几种选择。研发成果证书编号按照实际证书编号填写。如果研发失败则不需要填写。
5、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注意金额要与辅助账明细表贷方发生额一致。
6、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
(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
(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
7、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
(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
(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
(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
8、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
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
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2022 08/0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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