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购买方,2月份收到小车保险费发票,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5月份退保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给购买方,5月份未收到购买方开具的红字发票,5月份做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做了进项税额转出,要如何做会计分录?如果6月份收到红字发票时,还用做会计分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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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17 06/08 10:25
您好,5月可以不做分录,6月拿到发票再做分录,借;管理费用,负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负数,贷:应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负数。
2017 06/0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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