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1236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老师,您好,如公司5、7月分别买了两辆公用汽车,8月1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此前没有收入都是零申报,按上述税局相关规定,公司是否可以留抵相关两辆车的进项抵扣?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8/02 17:16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如果你们没有简易计税的话; 那么就可以抵扣的; 但是实际中有的税务局不允许这样的; 以当地口径为准   
2022 08/02 17:17
4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