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固定资产即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又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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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7 06/07 18:35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规定,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应税项目同时也用于免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2017 06/07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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