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140号文,购买资管产品,持有期间的收益不管是非保本和保本都不再承担增值税,有资管人承担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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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08/01 18:23
同学你好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2022 08/0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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