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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某企业 2018 年度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经营生产,房产原值1 000万元,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经营用房,年租金收入5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是( ) 。 A。1 000÷10×8×1.2%=9.6万元 B(1 000+60)×(1-20%)×1.2%=10.176万元 C(1 000+60)×(1-20%)×1.2%+50×12%=16.176万元 D1 000÷10×8×1.2%+50×12%=15.6万元 老师,答案是C 为什么要(1000+60)*(1—20%)中+60?-(1-20%)?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2 07/26 19:04
丽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因为冷暖通风设备是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部分,应该计入房产原值。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 07/2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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