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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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2 07/25 12:46
目前政策还没有出来,
10月份变更
没有文件1、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包括了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1)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
附征率的标准就是按月经营收入划分,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附征率为0%;月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附征率为1%。
(2)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其取得经营所得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纳所得率 或者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所得率标准统一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确定的区间下限:
工业、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为5%;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7%;
饮食服务业应税所得率为7%;
娱乐行业应税所得率为20%;
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为10%
房屋转让和房屋租凭核定征收
(1)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取得财产租凭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转让住房征收率为1%,转让非住房征收率为3%。
(2)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所得税,其取得财产租凭所得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出租住房征收率为0.05%,出租非住房征收率为0.7%
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时候,按纳税人开票金额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这里的开票金额是不含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2022 07/2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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