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哪条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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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07/18 18:55
你好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的,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2 07/1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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