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1、软件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软件,当月未交增值税小于销售额*3%,比如当月未交增值税是1万,而销售额*3%=3万,次月未交增值税是2万,但销售额*3%=1万,那么次月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是2-1=1万吗?上个月的小于销售额*3%的差额部分如何处理?
2、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加计抵减(进项税10%)的政策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2 07/13 15:56
同学你好
1.这个差额做收入
2.可以的
2022 07/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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