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月7日,自行研发一项管理用M非专利技术。截至4月30日,以银行存款共支付研究费用50000元,其中,相关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研究阶段的相关活动已结束。
(2)5月3日,M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共发生研发人员薪酬500000元、其他研发费用100000元,所有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9月10日,M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并投入使用。M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列出第二题的三个会计分录)
1.发生研发人员薪酬和其他费用时:
2.研发结束后:
3.非专利技术累计摊销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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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2 07/11 18:51
您好
1.发生研发人员薪酬和其他费用时:
借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5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
贷 银行存款56500
借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500000+100000=60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500000
贷 银行存款100000+13000=113000
2.研发结束后:
借 无形资产600000
贷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600000
3.非专利技术累计摊销时
600000/5=120000
借 管理费用120000
贷 累计摊销120000
2022 07/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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