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 分配 赠送要视同销售,用于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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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4 | 提问时间:2017 05/30 16:59
对于改变用途的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对于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若是用于外部的,即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若是用于内部的,即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17 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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