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权人抵消这段话什么意思?能举例子说明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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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7/06 12:59
您好!
《破产法》第40条对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最主要的一条是:债务人(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假设A为破产公司,持有对B公司的无担保债权100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后B公司从第三方取得对A公司的以房屋担保的债权100万元,虽然根据40条,这是不能抵消的,但是B公司根据这一特殊规定,是可以要求与A公司抵消债务的。这主要是因为B公司的债权是有财产担保,因此受偿的优先级较高。
2022 07/0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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