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2021年委托外部人员做了一项研发,研发费用总共1,708,910.88,2021年12月研发成功并结转为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每月的摊销额为14240.92,请问这样填表对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表格中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还需要*80%吗,因为是委托外部研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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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2 06/22 16:49
同学你好,无形资产应当在12月份开始摊销,应当在44栏填写14240.92
2022 06/2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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