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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一)北京市昌明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相关业务如下:(1)销售软件收入,开出专用发票,金额300000元,税率13%,税额39000元。(2)销售软件收入,开出专用发票,软件金额500000元,维护费金额50000元,税率13%,税额71500元。(3)购买材料,取得专用发票,金额5000元,税率13%,税额650元;支付电费,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2000元,税率13%,税额260元;支付水费,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1000元,税率9%,税额90元。(4)购买电脑一批配备给职工,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100000元,税率13%,税额13000元;购买食用油一批给职工发放福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2000元,税率9%,税额180元。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20 10:04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
2022 06/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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