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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5日,甲公司以公允价值100万元购入一项债券投资,并按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10月15日,甲公司变更了其管理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其变更符合重分类的要求,因此,甲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将该债券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20年1月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8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已计提减值准备0.5万元。假定不考虑利息收入。甲公司按照该债券投资原公允价值作为重分类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原持有期间确认的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未进行结转。 要求:根据资料判断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6/19 09:58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甲公司在重分类日的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债权投资10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0.5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10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0.5
2022 06/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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