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7000万元。开发相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费355万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A.100 B.150 C.250 D.125
(2)准予扣除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
A.3605 B.3105 C. 3250 D.2605
(3)增值额为( )万元。
A.3395 B. 3750 C.3895 D.4395
(4)增值率为()万元。
A.94.17% B.125.44% C.115.38% D.168.71%
(5)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1177.75 B.1481.75 C.1387.50 D.1806.75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06/16 09:49
你好!
1.开发费用(1000+1500)*10%=250(C)
2.扣除金额合计1000+1500+250+355=3105(B)
2022 06/16 09:5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