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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A注会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乘以一定的倍数,作为组成部分重要性的汇总数,按照规模在组成部分之间分配,并确保单个组成部分重要性不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2)子公司乙公司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A注会评价后认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恰当的,因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有足够的胜任能力,A注会未参与其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3)A注会对负责境外重要子公司审计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解,认为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了解并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胜任能力,所在地区的监管严格,据此认为可以利用该组成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逐项指出A注会的考虑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6/13 12:57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不恰当,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须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2)不恰当,乙公司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a注会应参与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3)不恰当,如果计划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相关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下列事项:(1)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了解并将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特别是独立性要求;(2)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3)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4)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处于积极的监管环境中。
2022 06/1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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