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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原油50000吨,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包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 (2)上旬开采原油10000吨,并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600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2260万元。 (3)上旬将开采的原油1000吨通过关联公司对外销售,关联公司的对外含税售价为0.39万元/吨。 (4)下旬用开采的原油2000吨加工生产汽油1300吨。(其他相关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中该石化企业是否应对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的原油计算缴纳资源税,如需要计算缴纳,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2 06/09 16:12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2260÷(1+13%)×6%=120(万元)。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应缴纳的资源税额=1000×0.39÷(1+13%)×6%=20.71(万元) 将开采的资源税应税产品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资源税。 计算加权平均价格=[2260÷(1+13%)+1000×0.39÷(1+13%)]÷(6000+1000)=0.335(万元/吨)。 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000×0.335×6%=40.2(万元)。
2022 06/0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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