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派采购员到异地采购原材料,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20年8月1日委托开户银行汇款110000元到采购地设立采购专户,已收到银行汇款凭证回单。2020年8月10日,釆购员交来从采购专户付款购入材料的有关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9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1700元。2020年8月30日,收到开户银行的收款通知,该采购专户中的结余款项已经转回。(1)设立采购账户(2)购买材料(3)余款转回(二)企业从盛大公司购入B材料6000千克,单价3.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原材料价款18000元,增值税2340元,发生运费500元,全部价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按计划成本办理A材料验收入库手续,B材料每千克计划成本为3.20元。(4)购进时(5)入库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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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2 06/07 15:57
您好
(1)设立采购账户
借 其他货币资金110000
贷 银行存款110000
(2)购买材料
借 原材料9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
贷 其他货币资金90000+11700=101700
(3)余款转回
借 银行存款8300
贷 其他货币资金110000-101700=8300
2022 06/0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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