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9年成立,当年发生亏损200万元,由于2020年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2020年4月,甲企业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由于技术进步,由于该机器设备更新换代较快。
1.该设备能否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加速折旧的方式有什么?
2.该设备能否一次性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由于是否建议该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或者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4.由于若企业在2020年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由于以后年度是否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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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6/07 13:14
1.可以享受。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由于下列原因可以加速折旧: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②常年处于强震动由于、高腐蚀状态。加速折旧的方式包括缩短折旧年限和采取加速折旧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由于60%;由于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于可以由于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2.由于可以一次性扣除。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由于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由于企业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不建议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或者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否则会导致扣除项目增多、亏损进一步加大、亏损在法定弥补亏损期限内无法完全弥补的情况发生。
4.由于不可以。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由于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2022 06/0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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