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集团企业,C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30%),2×20年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业务如下: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甲公司持有C公司20%的股权出售给戊公司,出售价款为880万元;出售后,甲公司不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至2×20年末,甲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9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明细58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27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2×20年确认),其他综合收益明细90万元(其中20万元为C公司重新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变动形成,其余70万元为C公司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形成),其他权益变动明细50万元。C公司剩余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40万元。双方当日办理完毕股权转移和登记手续。计算甲公司因该项股权出售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并编制与出售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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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06/07 09:14
因出售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880+440-990+70+50=450(万元)
相关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8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80
——损益调整270
——其他综合收益90
——其他权益变动50
投资收益330
借:其他综合收益7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贷:投资收益120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贷:盈余公积2
未分配利润18
2022 06/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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