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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8年1月5日,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购入原材料的数量为1000千克,采购单价为10元,(不含税单价)并获得5%的商业折扣。公司在采购时未付款。同时销售方给予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另外,在采购的时候,销售方为该公司垫付了每千克0.1元的运输费,(不考虑运费的进项税)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用银行存款归还了全部的款项。 要求:做出2018年1月5日和1月18日的账务处理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2 05/30 20:5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出2018年1月5日 借原材料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35 贷应付账款10735
2022 05/3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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