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企业销售A产品200件给顺达公司,每件不含税售价(下同)25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价税款已收存银行。(2)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外地的丰华公司销售产品,货款共计110000元,增值税为187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300元。三天后,企业收到丰华公司前欠的货款131000元,存入银行。(3)企业按合同规定预收宏达公司购买B产品的定金40000元存入银行。(4)企业按合同规定向宏达公司发出B产品400件,每件售价200元,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为136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400元。一周后接开户行通知,已收到宏达公司补付的款项55000元。(5)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A产品给渝发公司,价款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3000元,收到渝发公司开出并承兑的面额为120000元,期限3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汇票。(6)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3000元.(7)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由本月主营业务收入负担的税金5600元。(8)月末计算并结转已销售的A产品800件的生产成本168720元,已销售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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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30 18:34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05/3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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