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出台的“增量留抵退税”怎么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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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2 05/30 07:46
你好同学,
期末留抵税额是指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022 05/3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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