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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的期末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时,发现临近结账日前后所发生的业务事项如下。(1)2020年1月2日收到价值为20000元的货物,入账日期为1月4日,发票上注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目的地交货,开票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 (2)当实际盘点时,B工厂1包价值80000元的产品已放在装运处,因包装纸上注明“有待发运”字样而未计入存货内。经调查发现,顾客的订货单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顾客于2020年1月4日收到后付款。 (3)2020年1月6日收到价值为700元的物品,并于当天登记入账。该物品于2019年12月28日按供货商离厂交货条件运送,因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故未计入结账日存货。 (4)按顾客特殊订单制作的某产品,于2019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装运部门,顾客已于该日付款。该产品于2020年1月5日送出,但未包括在2019年12月31日存货内。 请分析上述四种情况是否应包括在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内,并说明理由。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2 05/27 20:47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1、不应该包括在存货内,因为收货日期是下一年,并且发票已经注明目的地交货。 2、不应该包括在存货内,因为已经作为销售货物处理,只是没有发货而已。 3、应该包括在存货内,因为供应商离厂交货,离厂时间为上年。 4、应该包括在存货内,因为预收货款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而题目货物发出时间为下年。
2022 05/27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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