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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2019年12月甲厂委托乙厂加工一-批A型高档化妆品,甲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 54000元,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9000元,受托的乙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厂特委托加工的A型高档化妆品收回后,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B型高档化妆品后销售 ,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9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5%。甲厂本期应纳消费税()元。 A、8600 B、2232.35 C、14028.5 D、13350 答案: 委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54000+9000)六(1-15%)X 15%= 11117.65(元),销售最终应税消费品业务应纳消费税=89000X 15% -11117.65:2-2232.35(元)。 答案中为什么领用一半为什么没有对应减掉呢?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2 05/26 09:03
王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 这道题是有问题的,应该按照生产领用量来抵扣消费税,应该按照11117.65/2来抵扣消费税的。
2022 05/2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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