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还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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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2 05/25 19:59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 05/2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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