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与Ml公司、M2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乙公司,M1公司、M2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制造类企业。甲公司、Ml公司、M2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55%、40%和5%有表决权的股份。此前,甲公司、Ml公司和M2公司相互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与经营决策等重大决策须由至少95%有表决权的股份决定;公司净利润按表决权比例在三位股东之间分配。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②将乙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资料,逐项判断①和②项是否正确;对不正确的,分别说明理由。说明Ml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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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05/21 22:32
①正确。
②不正确。理由:甲公司与M1公司共同控制乙公司。
Ml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022 05/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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