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丙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为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款项全部收到存入银行。(2)委托B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200000元。(3)收回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用银行存款支付不含税的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2600元。其中一半作为原材料入库并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半直接用于出售。消费税率20%。(4)本月将自产产品一批用于职工食堂,该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市场价格为6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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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16 08:58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销项税500000×0.13
2.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0
贷库存商品
3.(200000+20000)/0.8×0.2=55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55000/2
进项税2600
消费税55000/2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200000+20000+55000/2
贷委托加工物资
4.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增值税60000+6000×0.13
应交消费税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贷库存商品
2022 05/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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